烟台市2017年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通告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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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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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080元/月·人,从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