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苏州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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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09
HR社群

一、通知出台背景
按照省政策规定以及《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规定,每年7月1日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二、调整标准及调整时间
根据省、市政策规定,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同意,从2020年7月1日起,市区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和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以2019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52元的22%(按月折算为644元)计算确定。
市区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标准为960元/月。被征地前已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同时享受省公布的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60元/月。
政策原文:http://hrss.suzhou.gov.cn/jsszhrss/zxfgk/202008/34f68f75fc7b4c3080e732e891a4524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