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需要缴纳社保吗?是否需要交

有人问,她在事业单位上班,属于临时工,单位是否应该给她缴纳社保?
就这个问题,首先,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那么,事业单位是否属于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因此,事业单位属于用人单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属于劳动者,享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权利。
其次,如何判断是否与事业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是否要签订劳动合同。
经查询,在我国,合法的劳动用工形式主要有: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和劳动派遣。关于劳动关系,通常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成员,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一般是指受雇人接受雇佣人的指挥和安排,为其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双方民事主体之间的约定,法律关系受合同法律规定的调整,比如劳务承包。关于劳动派遣,是指劳动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用工单位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法律关系。
第一,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关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合同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关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临时工”不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工形式。
第二,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判断。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虽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满足三个条件,则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主体资格合法;二是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并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工作;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因此,如劳动者属于事业单位成员,接受事业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提供的劳动属于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则双方形成了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就应当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享有劳动者的权利。而且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临时工”的用工形式,对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影响劳动关系的产生。所以,事业单位应当为已建立劳动关系的“临时工”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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