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约定试用期,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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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17
HR社群

案例
刘先生2015年5月4日入职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双方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6500元,转正之后月工资为8000元,提成为销售额的0.5%计提。
3个月试用期满后,公司要求刘先生延长试用期,刘先生不同意,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刘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赔偿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
违法约定试用期,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一、法律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怎样的?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违法约定试用期,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案例中,此公司与刘先生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超出法律规定的期限2个月,且至2015年8月18日离职时仍未转正,故其违法试用期的期间为2个月零15天。
因此公司应赔付刘先生2个月零15天的赔偿金,即8000*2.5=20000元。
刘先生在这2个月零15天的工资则不必返还,因此相当于公司支付了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