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调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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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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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依据自治区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为符合条件的68985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养老金。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自治区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企业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均纳入此次养老金调整范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定额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47元的基础上,再进行挂钩调整,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增加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调整。继续实行倾斜调整政策,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3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可按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退职人员养老待遇调整政策与退休人员基本相同。
乌海市已于2017年7月31日,将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及补发的养老金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按自治区统一规定,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