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变四险!12个试点城市正式出炉!

上周五,小编才刚刚发了篇关于生育保险要和医疗保险合体的文章(没看过的小伙伴戳这→《生育保险要和医疗保险合体了!已选12城市明年起试点》),还在里面吐槽了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结果人社部20号就在官网上发布了通知,宣布了试点方案,这可真是啪啪啪自己打脸,万万没想到啊。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2月19日审议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河北邯郸市等12个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草案》拟将邯郸市、晋中市、沈阳市、泰州市、合肥市、威海市、郑州市、岳阳市、珠海市、重庆市、内江市、昆明市这12个城市作为试点,实施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
两险合并后,未来就是四险一金了。只要是参加医疗保险的人,都可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将这两项保险合并,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险基金互济能力,更好地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有利于提高行政和经办服务管理效能,降低运行成本。
试点工作将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按照《试点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实施。
其实,在该《草案》披露前,业界就曾有观点认为,小险种向大险种合并是现阶段中央降低社保费率比较有效的一个途径,而且相较于工伤、失业两个险种,生育险被合并至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内的可能性较大。
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这两项社会保险在医疗服务项目上有共同之处,特别是在医疗待遇支付上有很大共性,它俩合并影响、难度相对较小,而且已有一定的制度基础。
据媒体分析,两险合并之后,个人的缴存总费用不会有变化,仍将维持在2%,拿到手的工资自然也不会变。调整之后企业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缴存总比例将下降1.25%。
对于这两险的合并,有网友表示“不管是五险还是四险,对于企业而言,能不能减轻负担才是最实际的,对于职工而言,保障不下降才是最实际的”;还有的网友对此表示热烈赞成:“好事啊,最起码没有上班的女性能够自己购买生育保险不用挂靠到单位”。
草案规定,在这12个试点城市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关于生育保险基金单独建账、核算以及编制预算的规定,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
试点实施期限为二年。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所以,合并成果究竟会如何呢?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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